使用范圍及方法
水稻移栽或拋秧15天后水綿(青苔)初形成至塊狀期均可用此藥,本品對水稻,水綿發(fā)生初期施藥效果佳,與丁草胺同時使用效果更佳。
也可用于稻田防除眼子菜、牛毛氈、稗草、鴨舌蘋、野慈娠、瓜皮草、三棱草。
伴土(肥)法(每畝用細干土或肥25公斤)并田間保持4-6厘米淺水層,學續(xù)5天以上不干田。
施藥前一定把藥拌勻后在均勻撒施,遇到低溫或水綿發(fā)生較重時應(yīng)按說明增加藥量。
水綿發(fā)生初期(較輕)每畝用一瓶,水綿發(fā)生中,后期(較量,或塊狀期)每畝用一瓶半至兩瓶。
注意事項
施藥后,及時清洗手,臉和用具,污水和剩余藥液要妥善處理或保存,不得任意傾倒,以免污染水源、土壤和造成藥害。
本品可通過人體食道和呼吸等引起中毒,中毒解決無特殊藥,可對癥。
搬運時應(yīng)輕拿輕放,以免破損和污染環(huán)境
質(zhì)量期:一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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